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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须知

来自: 本网 时间:2018-05-10 点击率:

超声检查是一门对各种疾病检出率高,诊断率高而无损伤性的先进诊断技术,为保证检查效果,请检查者注意下列事项,给予密切配合。

1.做肝、胆、胰、肾上腺、腹主动脉旁、上腹部肿块、腹部血管等检查者,请在检查前一天晚上8:00后禁食,检查当天上午空腹候诊(禁食固体及流食、半流食)。

2.做腹部脏器超声检查当天不宜先做钡餐、胃镜、肠镜检查。一般应先安排超声检查,或在X线胃肠造影3日后,胆系造影2日后再做超声检查。

3.经腹部做膀胱、前列腺、精囊、子宫附件、下腹包块、腹腔型隐睾检查者,需要在检查前2~3小时饮水500~800m1适量充盈膀胱,待有迫切尿意时进行检查。

4.经阴道超声检查者,检查前排空膀胱(或留有少许尿液)进行检查。

5.肾脏、甲状腺、乳腺、外周血管、心脏检查不需特殊准备,检查时充分暴露受检部位。

6.其它准备应按检查医师医嘱要求准备。

7.患者备好以往病例或其他检查报告,以便检查者系统地作出诊断。

8.怀孕3个月以内者需要适度憋尿;怀孕3个月以后,一般情况不需憋尿,当孕妇被怀疑有前置胎盘时,需要憋尿进一步了解胎盘情况。

9.胎儿实时三维(四维)检查宜在妊娠22-26周进行。胎儿检查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,不能完全排除所有先天性异常,更不能预测围生期异常。

10.婴幼儿检查如不合作时,可给予适量镇静剂,待其睡眠后方可检查。

11.特殊检查请提前预约。

12.任何检查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,检查结果主要由临床医师进行系统的鉴别和诊断,超声诊断不能替代临床诊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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