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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在参保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(含计划生育手术)。

  1.生育疗费和产前检查费。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,办理医院结算时可直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、产前检查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。

  2.生育津贴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实行“免申即享”,医保系统将在产假结束后自动生成发放数据,经审核通过后,生育津贴将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。

  二、在异地生育(含计划生育手术)。

  1.河南省内异地生育。参保职工在河南省内异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,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,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。

  2.异地无法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(含计划生育手术)报销。

  (1)线下申请:携带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、医院收费票据、费用清单、诊断证明(门诊)或出院记录(住院),前往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。

  (2)线上申请:在微信或者支付宝里搜索“河南医保”小程序,点击“我要办”进入服务大厅,往下滑动至生育待遇服务模块,依据自身情况选择“生育医疗费用申请(女职工)”“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申请”“一次性生育补助金(男职工)”进行填写申请。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在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时候自动进行申请,不需要单独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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